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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倾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立法协调小组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市委所谋、发展所需、民心所盼开展立法工作,始终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地方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立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表决前立法草案的框架、制度、主要内容等重大问题报经市委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形成了立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准确把握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把好政策关、出口关,推动地方立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小切口选题。根据我市工业旅游城市的定位和城市化率高的市情,立法项目注重小切口选题,做到有特色、能操作、真管用。2019年,为创建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出台了《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时对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文化保护和促进旅游发展,出台了《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2021年,针对人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出台了《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2022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为加强物业管理,回应社会关注,2023年出台了《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今年,围绕打造新时代绿色发展,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出台了《嘉峪关市绿化条例》。这些立法项目都与市情贴得很紧,与人民群众的呼声密切,立法选题小切口,解决问题惠民生。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中融入民生考量。立法参与主体越广泛,就越容易从民意中汇集智慧、凝聚共识。立法协调小组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从征集立法项目、调研、审议、论证、颁布实施到立法效果评估,让更多的代表和群众参与其中,让更多社会主体常态化关注、参与、支持立法。同时,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将监督工作和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相结合。条例颁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贯彻会,加强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定期与随机、座谈与走访、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法,对《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立法后评估,进一步验证法条执行与解决现实问题的吻合度,实现立法效果由人民评判,为今后修改和制定法规打好基础、总结经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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