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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本报讯(李昌兰)近日,市水务局按照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安排,对涉河项目建设、取用水管理、水土保持及地下水超采问题开展排查和联合走访普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对国家管网西部管道酒泉作业区是否落实施工度汛方案及防汛责任制、是否按批复位置和界限实施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向施工管理人员发放河道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共同解读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提出水环境治理要求及服务保障措施。

在超许可超计划用水整治方面,对新城镇3家取水单位是否办理取水许可证、是否按照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相关企业均能按照规定取水用水。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一一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在水土保持治理方面,对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选矿厂新建尾矿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严格按方案审批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确保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创新专项执法行动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相衔接的有益探索,推动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长效稳定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做好河湖安全保护普法和宣传工作,畅通群众涉河湖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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