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0 嘉峪关日报社出版广告热线:0937-6224603






托关系找工作掉进诈骗陷阱

本报讯(记者郭振兴 通讯员杨丽娟)通过“托关系”花“小钱”,就能直接成为国企正式职工,这样十分荒谬的事竟然还有人信?半年时间内,被告庞某用此手法连骗4人,骗得赃款共计9万余元。

据了解,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庞某多次谎称“有关系”,可以帮助他人成为中核四〇四正式员工,享受较高的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年终奖金等各项福利。被害人朱某等4人在听信庞某的谎言后,先后向其支付9万元的“好处费”“办事费”,结果却被仅仅安排到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工作,被骗的钱也被庞某挥霍一空。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阅卷发现庞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多次释法说理,最终庞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将其诈骗所得全部钱款退还给被害人,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对庞某提出了从宽处理的意见。最终,庞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对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绝大多数都要通过统一考试、考核,正规单位招聘通常不会向求职者收取培训费、服装费等费用。广大市民在找工作的时候,切记不可轻信犯罪分子有“熟人”、有“门路”的谎言,要增强防范意识,如果遇到可疑情形应电话咨询相关工作单位,不要被诈骗分子的谎言所蒙蔽,更不要随便将钱款交给他人。找工作应摆正心态,通过合法的招录方式去获得自己理想的工作,平时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综合能力,切莫因求职心切上当受骗。

--> 2022-07-01 1 1 嘉峪关日报 c174062.html 1 托关系找工作掉进诈骗陷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