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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优先优待

1.大学生优先。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2021 年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男青年年龄放宽至24周岁。

2.家庭优待。入伍大学生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入伍期间其家庭享受悬挂光荣牌、发放家庭优待金、涉法维权等军属待遇,由入伍地或户籍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3.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 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已毕业的大学生, 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 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兵役优待金。我市入伍的义务兵(包括研究生、大学生、高中及以下学历),退役时按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以2019年我市退役义务兵为例,优待金约为76162元(2018年嘉峪关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约38081元),优待金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逐年增加。

5.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我市再按3000元标准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专科生、新生)发放市级一次性奖励金。低保户家庭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提高市级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标准,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增加4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增加2000元。

6.大学生差旅费。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

按照我省和嘉峪关市现有的优待政策,以驻嘉峪关部队为例,经计算,一名义务兵服役两年,军地经济补助如下:

本科生:优待金38081元×2年+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4年+津贴费约11000元×2年(地区标准不同)+退伍补助金20000元+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2年+甘肃省大学生奖励金7000元+嘉峪关市大学生奖励金3000元+养老保险18000元≥187000元,相当于每月领取约7800元。

大专生(高职):优待金38081元×2年+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3年+津贴费约11000元×2年(地区标准不同)+退伍补助金20000元+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2年+甘肃省大学生奖励金5000元+嘉峪关市大学生奖励金3000元+养老保险18000元≥177000元,相当于每月领取约7400元。

高中生:优待金38081元×2年+津贴费约11000元×2年(地区标准不同)+退伍补助金20000元+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2年+养老保险18000元≥145000元,相当于每月领取约6000元。

二、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 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到部队服役1年半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可以纳入提干范围。

3.报考军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士兵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士兵, 年龄不超过26周岁,可以被保送入学后到军队有关院校参加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参加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参加2年本科学历培训,毕业合格的成为军官。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4.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6.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省内部分高校退役士兵在政策范围内可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

7.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士兵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公务员招考中,每年从甘肃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中安排20%的名额,从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计划中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招收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4.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五、退役安置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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