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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教父母成为合格父母? 家庭教育法草案来了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这句略带调侃的话,恰恰道出了当今家庭教育的问题所在。谁来教父母成为合格父母?

家庭教育需要立法来设定底线、厘清关系。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了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其他有关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草案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但被人民法院裁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或者被中止探望的除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特别是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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